德恒探索

全国慈善信托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一季度)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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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为《信托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慈善信托在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有利于发挥资源汇集功能,扩大三次分配的“广泛度”;发挥专业管理功能,提高三次分配的“精准度”;发挥架构稳定功能,提升三次分配的“持久度”;发挥各方监督功能,改善三次分配的“透明度”。2023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公益慈善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并列为信托业务三大分类,成为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点业务。以下是对2024年一季度全国慈善信托发展态势的概括分析[1]


一、新增备案情况


财产规模峰值1465.78万元,谷值0.01万元,平均数168.83万元,中位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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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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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案机关


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进行了慈善信托备案,其中:(1)省级民政部门5个:北京、上海、青海、内蒙古、新疆;(2)市级民政部门17个;(3)区县级民政部门5个:杭州富阳,温州鹿城、瓯海,金华永康,西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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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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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托人


26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开展了慈善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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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托管人


13家商业银行开展了慈善信托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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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察人


20单慈善信托设置了监察人,律师事务所成为主要选择,其中:竞天公诚6单、邦信阳3单、锦天城2单;剩余42单未设置慈善信托。


(八) 政策法规


2023年12月,新慈善法获得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起施行。在全国上下积极学习贯彻新慈善法的同时,国家相关部委正在推进新慈善法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例如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二、增加财产情况


共有4单慈善信托进行了增加财产变更备案,具体为:

1.中信信托·公牛集团慈善信托,宁波慈溪,5000万元;

2.善行浙金-“一路同行”对口帮扶慈善信托,台州路桥,150万元;

3.光信善·恩派慈善信托,兰州,82.32万元;

4.大童保险服务宁波分公司“与光童行”慈善信托,宁波,0.082万元。


三、清算终止情况


华能信托·善念慈善信托和华能信托·新凤祥慈善信托均设立于2017年,因备案期限届满,进行了终止备案。


四、小结


2024年一季度,全国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特点为:

——平均规模较小,未有大单出现,小额慈善信托占据主流;

——备案期限倾向选择永续和无固定期限,与规模较小的勾稽关系有待后续观察;

——备案省市位次和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弯道超车需要大单逆袭,但总体有待后续观察;

——捐赠人和慈善组织担任共同委托人模式开始增多;

——信托公司的竞争格局可能进入春秋十国时期,渠道依赖明显;

——浙商银行、宁波银行开始发力;

——品牌慈善信托逐步形成,如上善、诚善、心奕、善本信托、君子伙伴等;

——社区慈善信托成为新增长点。

一季度新增财产规模前五大慈善信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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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数据来源于“慈善中国”官网,季度分析数据暂不做累计和环比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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