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与北大法学院合办金融司法论坛(第二期)

2024-04-26


2024年4月20日,德 恒 律 所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德恒金委会”)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北大金融司法论坛”(第二期)。本次论坛以新公司法视野下证券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为主题,由北京金融法院李方法官发表主旨演讲,北京、成渝等地金融法院法官、北大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学者、北京证券交易所、评估公司法律负责人作为嘉宾参与会谈。德恒金委会贾辉、吴娟萍、史西岗、张翠平、周永强、刘美邦六位律师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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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本次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哲玮主持,刘院长代表北大法学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北大金融司法论坛的发起背景,希望能与各位专家学者共同在金融争议解决领域搭建一个沟通理论和实务的学术平台。北大法学院潘剑锋教授致辞,潘教授指出,证券纠纷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非常规”的疑难问题,在新公司法颁布的背景下,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兼有很强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希望与会嘉宾能够从多角度深入探讨金融司法具体问题,分享各自的真知灼见,并对北京德 恒 律 所对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北京金融法院李方法官就本次论坛的主题做主旨发言,李法官就证券领域可能出现的如何认定审计委员会的角色与责任、如何调整法定代表人制度、认定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等法律适用难题提出自己的见解;随后,李法官从股东知情权、查阅权和双重代表人制度出发,预测将出现的与股东权利相关诉讼增加、证据收集便利化及索赔范围扩大等情况;最后,李法官分析了当前以结果和行为二元维度审查独立董事是否发挥其职能这一标准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以司法实践的评估尺度为基础,为判断独立董事是否履行勤勉义务提供多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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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法官做主旨发言


李法官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专家的强烈兴趣。在会谈环节,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一庭庭长丁宇翔、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洪艳蓉、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咏蜀、北京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时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史淑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周寓先、北京德 恒 律 所金融专业委员会总执委吴娟萍律师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指出在证券纠纷领域适用新公司法的重点、难点,并从不同维度提出化解上述困境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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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执委吴娟萍发表专业意见


此次金融司法论坛以新公司法为背景,分析相关法律适用难题,为化解相关司法困境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工作指导。德恒金委会也将继续以金融司法论坛为产学研交流平台,推动法律从业者们提出更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为丰富理论基础、指导司法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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