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新闻

德恒仲裁调解业务发展研究中心邀请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举办讲座交流活动

2024-04-24


2024年4月24日,德恒仲裁调解业务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德恒仲裁调解中心”)特别邀请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 LLP)(以下简称“安盛”)合伙人李碧薇律师、合伙人林道凯律师、合伙人郑羽希律师以及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谢利锦律师、合伙人彭先伟律师开展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近3000人。


本次讲座由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德恒仲裁调解中心负责人谢利锦律师主持。谢利锦律师讲到,近些年在新加坡的中国投资者越来越多,新加坡是中国投资者出海的热土之一。中国律师有必要更加了解新加坡的法律,为中国投资者“走出去”保驾护航。


微信图片_20240425103424.png

▲李碧薇律师作主题分享


安盛争议解决部合伙人、白领犯罪及调查业务部副主管李碧薇律师就新加坡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了介绍,重点讲解了新加坡的调解、仲裁机制,以及专注于跨境争议解决的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来自于全球各地,外国执业律师可以在简单履行登记手续后即可代理当事人在国际商事法庭进行开庭。讲座结束后,李律师回答了德恒律师的提问。


微信图片_20240425103429.png

▲谢利锦律师作主题分享


谢利锦律师介绍了境外仲裁裁决的境内执行热点问题及PE投资仲裁争议近期热点问题。在境外仲裁裁决的境内执行主题部分,谢利锦律师介绍了如何撰写申请书、申请执行管辖法院的确定、两年执行时效的计算等法律问题。作为投资争议解决的专家以及资深仲裁员,谢利锦律师在讲座的第二部分介绍了包括疫情对于实现对赌的影响、创始人的责任限制、轮次优先条款如何认定等近期PE投资仲裁纠纷的热点问题。


微信图片_20240425103435.png

▲林道凯律师作主题分享


安盛争议解决部合伙人、建设与工程业务部副主管林道凯律师分享了其在国际建筑工程领域仲裁的经验,介绍了Pleading Style以及Memorial Style两种国际仲裁程序的主要方式及区别,以及不同方式对建筑工程纠纷的影响,最后林律师就专家证人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微信图片_20240425103440.png

▲郑羽希律师作主题分享


安盛破产重组、清算等法律事务合伙人郑羽希律师就新加坡企业清盘及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和流程进行了介绍。新加坡企业若有意与债权人提出协议安排 可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此申请一旦在法院备案,可以30天的禁止起诉、强制执行抵押品等。审讯通常定于这30天内。法官在审理后可批准更长的破产保护。讲座结束后,郑羽希律师回答了德恒律师的提问。


微信图片_20240425103445.jpg

▲彭先伟律师作主题分享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彭先伟律师就仲裁员如何调整违约金进行了主题分享,介绍了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的定义及调整前提等法律问题。彭律师从仲裁员是否可以主动调整违约金、如果不主动调整违约金是否会引发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的考量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


最后,谢利锦律师总结了本次讲座,再次感谢各位讲座嘉宾的精彩分享,肯定了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性,期待未来德恒能够有更多机会与安盛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协助中国企业走出去,为国内外企业跨境交流合作保驾护航。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