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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助力中国三峡集团成功发行首批碳中和债券

2021-03-05


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关于“碳达峰、碳中和”讲话精神,中国三峡集团于2021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首批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截至目前,中国三峡集团已成功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首批发行30亿元碳中和债券,用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项目建设。


碳中和债券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其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与一般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券主要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低碳减排领域,相比绿色债券用途更为聚焦;二是需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报告需对二氧化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三是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每半年披露碳减排效益相关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


中国三峡集团经过多年发展,可控、权益和在建总装机规模超1.3亿千瓦,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比超96%,业务遍布国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居国内第一,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企业。


德恒作为中国三峡集团首批碳中和债券项目发行人律师,组成了以合伙人徐建军律师、杨兴辉律师为项目负责人,王华堃律师、钟亚琼律师为主要项目参与人的项目组,为首批碳中和债券顺利发行提供了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未来,德恒将继续助力中国三峡集团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



项目合伙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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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 徐建军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xujj@dehenglaw.com

  • 杨兴辉

    合伙人

    电话:+86 10 5268 2888

    邮箱:yangxh@de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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